为加强我院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及医疗技术协作与业务交流,合理利用卫生资源,实现大病在医院、小病在社区的工作目标,为患者提供安全、有效、便捷、经济的医疗服务,达到以病人为中心,提高医院医疗与服务质量,构建和谐医惠关系,特制定本内容。
一、双向转诊原则
1.患者自愿的原则: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,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,切实当好患者的“参谋”。
2.分级诊治的原则:落实基层首诊原则,小病、常见病在基层、社区,危急重症患者转至我院。
3.资源共享原则:做到检查结果通用,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,降低医疗成本和病人费用。
4.无缝式管理的原则:建立起有效、严密、实用、畅通的转诊通道,为患者提供整体性、持续性的医疗服务。
二、双向转诊标准
1.上转标准
(1)临床各科急危重症,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。
(2)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
(3)重大伤亡事件中,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。
(4)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。
(5)需要到上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,明确诊断的病例。
(6)其他因技术、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。
2.下转标准
(1)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,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。
(2)诊断明确,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。
(3)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。
(4)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。
(5)老年护理病例。
(6)自愿要求转回基层医疗机构者。
(7)一般常见病、多发病病例。
济南市济阳区中医医院医务科
2021年10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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